详细内容
建筑工程,指通过对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所形成的工程实体。其中“房屋建筑”指有顶盖、梁柱、墙壁、基础以及能够形成内部空间,满足人们生产、居住、学习、公共活动需要的工程。
建筑工程是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以及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工程。也指各种房屋、建筑物的建造工程,又称建筑工作量。这部分投资额必须兴工动料,通过施工活动才能实现。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显然,建筑工程为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与建设工程的范围相比,建筑工程的范围相对为窄,其专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工程,因此也被称为房屋建筑工程。
故此,桥梁、水利枢纽、铁路、港口工程以及不是与房屋建筑相配套的地下隧道等工程均不属于建筑工程范畴。
建筑工程开工必须先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组织设计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有完整的具备开工的项目班子,包括:建造师、造价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证书齐全的管理人员。
现场具备三通一平 。水通、电通、路通、场地平整开工的必要条件。
施工单位填报开工申请表,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意后即可开工。